旅店服务员

职业定义:在旅店、旅社、民居客栈、公寓、家庭旅馆等场所,为宾客提供咨询、住宿、客房、餐饮、结算、代办等服务的人员。

职业概况

职业名称:旅店服务员

职业编码:4-03-01-03

职业定义:在旅店、旅社、民居客栈、公寓、家庭旅馆等场所,为宾客提供咨询、住宿、客房、餐饮、结算、代办等服务的人员。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获取、理解外部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并快速做出反应的能力;良好的动作协调能力;良好的数学计算能力。

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

职业培训要求

1 培训参考时长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 200 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 160 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 120 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 10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 80 标准学时。

2 培训教师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年以上。

3 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机房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在旅店或类似于旅店的模拟场所进行。培训场所需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设备、投影设备等,且卫生、光线、通风条件良好。


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

(2)年满 16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2 评价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操作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为合格。

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0,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4 评价时长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 min。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级工不少于 20 min,四级/中级工不少于 30 min,三级/高级工不少于 45 min,二级/技师不少于 60 min,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 9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30 min。

5 评价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机房进行,实行机考时需配备相应网上考试系统;操作技能考核在旅店或类似于旅店的模拟场所进行。评价场所需配备必要的计算机、投影、录像等设备,且卫生、光线、通风条件良好。


基本要求

1 职业道德

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1.2 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热情友好,宾客至上;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

(4)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5)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2 基础知识

2.1 安全知识

(1)消防安全知识

(2)用电安全知识。

(3)设备使用安全知识

(4)数据安全知识。

(5)意识形态安全知识。

(6)应急处理知识

2.2 礼仪知识

(1)服务礼仪

(2)社交礼仪。

(3)商务礼仪_

2.3 房务知识

(1)住宿业发展知识

(2)旅店管理系统知识

(3)客房的种类

(4)客房布局方式。

(5)床的种类

(6)墙的种类

(7)地面的种类

2.4 餐饮知识

(1)菜肴知识

(2)酒水知识。

(3)餐饮服务知识

2.5 卫生与环境保护知识

(1)宾客饮食卫生知识

(2)对客服务卫生知识

(3)后勤工作卫生知识

(4)环境保护知识

2.6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