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工匠
一、职业概况
1 职业名称:乡村建设工匠
2 职业编码:6-29-01-07
3 职业定义:在乡村建设中,使用小型工具、机具及设备,进行农村房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小型工程修建、改造的人员。
4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5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地面、高处,低温、常温、高温,干燥、正常、潮湿
6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计算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形体感视力良好,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7 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
8 职业培训要求
8.1 培训参考时长: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不少于80 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 60 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 40 标准学时。
8.2 培训教师: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8.3 培训场所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应在标准教室或机房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场所应具备满足涂装操作要求的场地、工具和设备,且安全措施完善。
9 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9.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 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2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9.2 评价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操作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
9.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其中,采用机考方式的一般不低于1:30),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9.4 评价时长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 min。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不少于 180 min,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 24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30 min。
9.5 评价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机房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场所应具备满足涂装操作要求的场地、工具和设备,且安全措施完善。
二、.基本要求
1 职业道德
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1.2 职业守则
(1)质量至上,安全第一;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3)遵纪守法,团结互助;
(4)严谨务实,诚实守信;
(5)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2 基础知识
2.1 识图基础知识
(1)建筑施工图识图基础知识;
(2)建筑结构构造基础知识;
(3)水电管线施工图识图基础知识。
2.2 计算基础知识
(1)建筑面积计算基础知识;
(2)基础土方量计算基础知识;
(3)模板、架体用量计算基础知识;
(4)钢筋用量计算基础知识;
(5)混凝土、块材用量计算基础知识;
(6)水电材料用量计算基础知识。
2.3 测量基础知识
(1)钢尺、铅垂仪、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使用、保养相关知识;
(2)水准点测量方法相关知识;
(3)角度测量方法相关知识。
2.4 工程材料基础知识
(1)钢筋、混凝土、砂浆、水泥、沙子、石子、块材等规格型号基本知识;
(2)水管、线管、电线、电缆、桥架、配电箱等规格型号基本知识;
(3)模板、钢管脚手架、竹木脚手架、门式架等规格型号基本知识。
2.5 劳动保护、安全基础知识
(1)职业健康、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2)消防、现场救护相关知识。
2.6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基础知识
(1)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相关知识;
(2)成品、半成品保护相关知识;
(3)文明施工相关知识。
2.7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知识;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知识;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
(10)《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11)《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