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辆驾驶员

职业定义:驾驶客运机动车,运送乘客并提供服务的人员。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客运车辆驾驶员

1.2 职业编码:4-02-02-01

1.3 职业定义:驾驶客运机动车,运送乘客并提供服务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室外,随季节、地区变化接触低温、高温、异常天气条件,因工作环境接触粉尘、噪声、振动、汽车尾气等

1.6职业能力特征:四肢灵活,动作协调:色觉正常,双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对数视力表5.0:有形体知觉和空间感。

1.7普通受教育程度:无学历要求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 培训参考时长:五级/初级工不少于 40 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 40 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 30 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30 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 30 标准学时。

1.8.2 培训教师: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8.3 培训场所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在具有相应培训设备的场地(所)进行。

1.9 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1.9.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 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

(2)年满 16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2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1.9.2 评价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机考、笔试为主;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9.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机考不低于1:30),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0,且考评人员为3人以上单数,每位考生由不少于3名考评员评分;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1.9.4 评价时长: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 min;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6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15 min。

1.9.5 评价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计算机考场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在具有考核设备及驾驶科目的场地进行,综合评审在室内进行。评价场所应配备录音录像设备,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遵章守法,文明执业。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3)精通业务,优质服务。

(4)规范操作,安全行车。

2.2 基础知识

2.2.1 通用理论知识

(1)车辆结构常识。

(2)车辆驾驶基础理论。

(3)行车环境危险源辨识和防御性驾驶方法,

(4)危及安全驾驶的生理疾病的相关知识。

(5)不良情绪、心理危机等因素影响安全驾驶的相关知识

(6)疲劳、饮酒、服用药物、吸食毒品等影响安全驾驶的相关知识。

2.2.2 行业规定、规范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客车司机)

(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相关知识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知识

(3)《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相关知识。

(4)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相关知识。

(5)"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相关知识。

(6)《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行车操作规范》相关知识。

(7)《客运班车行李舱载货运输规范》相关知识。

(8)道路旅客运输分类与特点。

(9)道路旅客运输服务基本环节和流程

(10)道路旅客运输服务基本要求。

(11)道路旅客运输服务合同与保险。

2.2.3 行业规定、规范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城市公共汽电车司机)

(1)《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相关知识。

(2)《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相关知识,

(3)《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相关知识。

(4)《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相关知识。

(5)《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操作规范》相关知识

(6)《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技能和素质要求》相关知识

(7)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分类与特点。

(8)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基本要求

(9)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基本流程。

(10)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合同与保险知识。

2.2.4 行业规定、规范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巡游出租汽车司机)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相关知识。

(2)《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相关知识。

(3)《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相关知识

(4)《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相关知识。

(5)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特点。

(6)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基本要求。

(7)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基本流程。

(8)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合同与保险知识。

2.2.5 行业规定、规范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司机)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相关知识。

(2)《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相关知识。

(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知识。

(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相关知识。

(5)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特点。

(6)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基本要求。

(7)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基本流程。

(8)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合同与保险知识。

2.2.6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知识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