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气设备安装工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电力电气设备安装工
1.2 职业编码:6-29-03-08
1.3 职业定义:使用手动、电动及专用工机具,进行电力电气部件配置、设备组装、安装、调试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分四个工种,分别为:电力工程内线安装工、高压电气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检修工。其中,电力工程内线安装工、高压电气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检修工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环境下作业,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可燃气体光辐射、烟尘、振动、噪声等。
1.6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能力、观察判断推理能力和计算能力,手指和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无色盲。
1.7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 培训参考时长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 320 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 240 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少于 200 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 20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 200 标准学时。
1.8.2 培训教师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8.3 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场所应为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机房),应配备足够理论教学使用的课桌椅,应配备教学使用的黑/白板、投影仪(或教学一体机)、音响设备。
操作技能培训场所应按四个工种分别设置;不同工种操作技能培训场所应配备足够的实训设备,仪器/仪表、工具、材料、安全用具,以及用于放置仪器/仪表、工具、材料、安全用具的物品/工具柜;个人防护用品应由受训学员自备。操作技能培训场所应具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符合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和消防要求配备智能化的受训学员签到/签退设备。
1.9 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1.9.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 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2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1.9.2 评价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操作技能考核主要采用实际(模拟/仿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为合格。标注“★”的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操作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操作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1.9.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其中采用机考方式的不低于1:30),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0,且考评人员为3 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1.9.4 评价时长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 min,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18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20 min。
1.9.5 评价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场所为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机房。操作技能考核场所应按四个工种分别设置:不同工种操作技能考核场所设置应满足技能操作考核所需要的工地或场地,配备必备的设备、仪器、工具材料等,并符合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和消防等各项要求;综合评审场所为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机房,配备黑/白板、投影仪(或教学一体机)等设备。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忠于职守,诚实守信
(3)按章操作,确保安全
(4)团结协作,相互尊重
(5)爱护设备,精益求精
(6)不断学习,勇于创新
(7)保护环境,文明生产
2.2基础知识
2.2.1 识图、绘图知识
(1)电路图识图及绘制基础知识
(2)电力系统一次回路系统图(主接线图)
(3)电气二次回路系统图、接线图
(4)变配电设备电气设备平面布置图
(5)动力及照明设备系统图、照明设备平面布置图
(6)建筑结构图、防雷接地平面图
(7)机械零件图和安装图
(8)线缆表和端子接线表
2.2.2 电力电气、机械基础知识
(1)电工学、电子技术基础知识
(2)电力电子技术基础知识
(3)数字通信基础知识
(4)机械制图及 CAD 制图基础知识
(5)电力生产基础知识
(6)电力系统基础知识
(7)建筑弱电设备基础知识
2. 2.3 电线线缆及附件、电工材料知识
(1)电线、线缆、母线选用基础知识
(2)电工常用材料选用基础知识
(3)线缆附件安装基础知识
2.2.4 继电器及开关等设备基础知识
(1)隔离开关、断路器及组合电器基础知识
(2)继电器、接触器、变频器、软启动器基础知识
(3)开关柜、补偿柜、微机保护柜结构基础知识
2.2.5 电动机及变压器设备类基础知识
(1)电动机、变压器基础知识
(2)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基础知识
(3)接地变压器、消弧线圈及电抗器基础知识
(4)无功补偿设备基础知识.
2.2.6 微机保护及雪电防护基础知识
(1)微机保护基础知识
(2)雷电防护设备、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基础知识
(3)接地保护基础知识
2.2.7 电气设备安装知识
(1)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基本知识
(2)常用测量、安装、检修工机具操作规程
(3)钳工操作基础知识。
(4)电焊、气焊焊接知识
(5)起重、搬运、吊装、绳扣、绳索使用知识
(6)电气设备安装基本操作规程
(7)测量与调试电气设备基本操作规程
2.2.8 安全生产及消防救护知识
(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2)安全生产监管知识
(3)安全用电常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4)消防知识
(5)紧急救护知识
(6)高空作业安全防护知识
2.2.9 环境保护基础知识
(1)电磁辐射基础知识
(2)震动、噪声防护基础知识
(3)废油处理基础知识
(4)SF气体处理基础知识
2.2.10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