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商品购销员

职业定义:从事药品采购、销售及咨询服务的人员。

医药商品购销员职业概况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手指、手臂灵活,色、味、嗅、听等感官正常,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理解、计算和表达能力。

普通受教育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职业技能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中级、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医药商品购销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医药商品购销员的教师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及必要的教学、实验设备和工具。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3)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等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鉴定时间: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60min。

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场所为标准教室,技能鉴定场所应具备能满足技能鉴定需要的场所,以及实施考核所需的工具和设备。


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质量为本,真诚守信。

(3)急人所难,救死扶伤。

(4)文明经商,服务热情。

基础知识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1)药品管理法及实施办法。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劳动法的相关内容。

医药基础知识:

(1)医学基础知识。

1)人体构成、重要脏器的位置及生理功能。

2)病原微生物的类别、致无识别结果。

3)免疫、抗原、抗体等基本概念。

(2)药物基础知识。

1)药物的分类、剂型特点、质量标准及包装标识。

2)药物体内过程的概念、半衰期的含义和意义。

3)药物的基本作用及影响作用的因素。

安全知识:

(1)防火、防爆等消防知识。

(2)安全用电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