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服务员

职业定义:在饭店、宾馆、旅游客船等场所清洁和整理客房,并提供客房服务的人员。

客房服务员职业概况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 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获取、理解外界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具有一定的计算能力;具有良好的动作协调性。

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


客房服务员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

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培训训场地要求

理论知识培训在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在标准客房或模拟场所进行。


客房服务员鉴定要求

适用对象适合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哦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或随岗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试配比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 : 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20,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 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初级不少于30min,中级不少于40 min, 高级不少于50min。

 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标准客房或模拟场所进行。


客房服务员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

◆  ◆  ◆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职业守则:

(1)热情友好,宾客至上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

(4)团结合作,顾全大局

(5)安全操作,注重环保

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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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产品知识:

(1)客服种类

(2)床的种类

(3)客房功能布局

(4)客房设备用品

清洁剂和清洁器具知识:

(1)清洁剂

(2)清洁器具

面层材料维护保养知识:

(1)地面面层材料维护保养

(2)墙面材质维护保养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

(1)安全操作规程

(2)防盗防火知识

(3)绿色饭店知识

服务心理学与沟通技巧:

(1)服务心理学

(2)沟通技巧

客房常用英语:

(1)常用词汇

(2)日常服务英语

(3)情景会话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知识

(5)《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知识

(6)《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