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木工

职业定义:使用木工工具和机具,进行木质结构件和木制品加工、制作、安装的人员。

手工木工职业概况

手工木工包括:木屋架工、木制家具工、木门窗工、木模板工、建筑木雕工和室内木装修工。

职业编码:6-06-03-01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形体感和计算能力,视力良好,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手工木工鉴定要求

申报条件

1.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相关职业:其他与木材加工相关的职业,下同)工作1年(含)以上。

(2) 本职业学徒期满。

2.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6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 (本专业:古建筑专业、家具专业、室内装潢专业,下同)或相关专业 (相关专业:其他木材加工类专业,下同)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5.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手工木工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职业守则:

(1)团结合作,遵纪守法

(2)谦虚谨慎,严于律己

(3)吃苦耐劳,认真负责

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

(1) 识图与制图的基本知识。

(2) 木材及人造板材的种类、性质、规格与用途。

(3) 手工木工的工作范围与操作规程。

(4) 手工木工机具的使用与维护知识。

(5) 加工、安装必需的一般数学计算和建筑力学知识。

(6) 木结构工程的构造概念。

(7) 相关工种的工序交接知识。

(8) 成品与半成品保护知识。

安全知识:

(1)  安全生产基本法律、法规

(2)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3)防火施工一般知识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