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容器制造工
电容器制造工职业概况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分析、判断和推理能力,有一定的形体知觉能力,手臂、手指灵活,动作协调。
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
电容器制造工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
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培训训场地要求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示教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所应是具备必要设备、仪器的实践场所。
电容器制造工鉴定要求
适用对象:适合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哦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或随岗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 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考评人员与考试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 : 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 : 5,且环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会不少于5人。
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为90 min。技能操作考核初级为120 min,中级为150 min,高级为180 min,技师、高级技师为210 min。
鉴定场地要求: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必备的设备、仪器和工、夹、量具及设施、安全措施完善的场所进行。
电容器制造工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职业守则:
(1) 敬业爱岗,多做贡献。
(2) 遵纪守法,不谋私利,诚信做人。
(3) 坚持“质量第一”,精心制作,道道把关。
(4) 遵守操作规程,注重人身、设备安全。
(5)勤奋工作,降低材耗,增产增效。
(6)认真准确填写产品随工单等原始记录。
(7)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
(8)办事公正,实事求是,尽职尽责。
基础知识
电容器知识
电工学知识
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有关知识
化学基础知识
机械制造基础知识
劳动法相关知识
产品质量法相关知识
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安全防护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