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饰件制造工
汽车饰件制造工职业概况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形体知觉、色觉和一定的观察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
职业技能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饰件加工设备,完成装配所需的车身饰件、标准件、车身本体及夹具、辅具、量具等。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等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l∶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初级不少于240min,中级不少于300min,高级不少于360min。
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工作现场进行,并配备饰件、夹具、刀具、辅具、量具及车身本体和饰件加工设备等。
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职业守则: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2)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工艺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
(4)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协作。
(5)爱护设备及工具、夹具、量具。
(6)着装整洁,符合规定,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文明生产。
基础知识
基础理论知识:
(1)常用饰件材料名称及代号识别知识。
(2)常用金属工艺及工装制造基础知识。
(3)常用塑料机械基础知识。
饰件加工知识:
(1)饰件材料基础知识。
(2)加工工艺基础知识。
(3)模具设计基础知识。
(4)气动及液压基础知识。
(5)公差与配合基础知识。
(6)机械识图知识。
电工知识:
电气控制基本知识。
安全文明生产、劳动保护与环境保护知识知识:
(1)现场文明生产要求。
(2)安全操作与劳动保护知识。
(3)安全、环保用品和设施的使用知识。
(4)安全用电知识。
质量管理知识:
(1)企业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2)岗位的质量要求。
(3)岗位的质量保证措施与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劳动法相关知识。
(2)合同法相关知识。